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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条款级新增 / 删除 / 修改
每侧正文截断 400 字条款对应关系不可靠,以下 124 条为文本块级差异, 不表示条款一一对应,仅供定位。
修改(41)
修改
1
旧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矿井下用玻璃钢制品 ( 以下简称 “ 玻璃钢制品 ”) 的阻燃抗静电安全性能要求 、 试验 方法及检验规则 。 本标准适用于煤矿井下用玻璃钢制品安全性能的检验 。
新
min的静液压测试;涂/覆层复合钢管进行保压5s的测试,记录试样保持到规定的时间是否 有渗漏或破坏现象。 e) 负压通风、抽采瓦斯用途管材进行静液压试验时,升压到规定压力,进行保压1h的测试,记录 试样有无渗漏或破坏现象。 f) 瓦斯输送系统安全保障设施安设段管道及附件进行静液压试验时,升压到2.5 MPa,保压1h, 记录试样有无渗漏或破坏现象。 g) 进行爆破试验时,先将样品腔室内充满约0.1 MPa的洁净自来水,设备应在60s~70s内升压 完成爆破,记录爆破压力或至少升压到产品要求的最小爆破压力,记录此时试样有无渗漏或 破坏现象。 h) 风筒在4.2.2.2规定的风压下,保持5 min后,读取压力表数值并记录风筒状态。 i) 耐负压试验按照标准大气压下 -0.097 MPa的压力,保压 100h,若当地气压低于标准气压则 应按照比例折算试验压力,记录有无吸扁或破坏现象。
修改
01
旧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书 书 书 前 言 本标准的第
新
GB 16413-2026 A.2.3 计时装置:最小分度值为0.01s的秒表或其他装置。 A.2.4 试件支架:见图 A.5,宽度尺寸根据夹持试样的厚度进行调整。 单位为毫米 图 A.5 喷灯燃烧试验支架示意图 A.3 试验步骤 A.3.1 酒精喷灯的操作和维修按设备规定进行。 A.3.2 试验时,将试件插入支架,喷灯与试件的相对位置应符合图 A.6 的规定,即试件应水平放置,其 低端离喷灯喷火口中心为50 mm,喷灯垂直放置。 单位为毫米 图 A.6 试件燃烧位置示意图 (以酒精喷灯为例) A.3.3 试验在弱光下的燃烧箱内进行,点燃喷灯,调整其火焰高度为150mm~180mm,在喷灯喷火口 中心50 mm 处的火焰温度应为960 °C±60 °C。火焰温度可通过一根直径为0.7 mm±0.01 mm、长约 100 mm 的裸铜丝来测定,火焰稳定后,测定温度时将裸铜丝保持在离喷火口如图
修改
2
旧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 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 ( 不包括勘误的内容 ) 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 然而 , 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 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 GB338 工业用甲醇 GB / T394.1 工业酒精 MT182 酒精喷灯燃烧器的结构与技术要求
新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602 化学试剂杂质测定用标准溶液的制备 GB/T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8323.2 塑料烟生成第2部分:单室法测定烟密度试验方法 MT/T98 液压支架用软管及软管总成检验规范 MT/T164 矿用涂覆布风筒通用技术条件 MT/T558.1 煤矿井下用塑料管材第1部分:聚乙烯管材 MT/T558.2 煤矿井下用塑料管材第2部分:聚氯乙烯管材 MT/T558.3 煤矿井下用塑料管材第3部分:玻璃钢管材 MT/T668 煤矿用钢丝绳芯阻燃输送带 MT/T914 煤矿用织物芯阻燃输送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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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旧
将试件放在一块略大于试件的绝缘平板上 , 带导电胶 ( 液 ) 的一面上 , 擦净电极基面 , 将其放在 试件的涂胶 ( 液 ) 面上 , 外电极接地联接到测试仪器的低压端上 , 内电极接在测试仪器的高压端上 , 加上 电压 1min 后 , 测量电阻 , 然后在试件的另一面上作一次类似测试 。 4 . 2 .
新
其他制品 (如:风筒、 树脂锚杆、 橡胶包覆层、 非金属板 材等) 防护网上、下表面电阻算术平均值 ≤1.0×10
修改
3.1
旧
4.1 √ √
新
阻燃性 flameretardence 材料延迟被引燃或材料抑制、延缓或终止火焰传播的特性。
修改
3.2
旧
4.2 √ √
新
抗静电性 antistaticproperty 制品传导静电、防止发生火花放电的特性。
修改
3.3
旧
(无)
新
表面电阻 surfaceresistance 在试样表面上的两电极间所加电压与在规定的电化时间里流过两电极间的电流之商。 注1:除非另有规定,表面电阻是在电化开始1 min后测定,在两电极上可能形成的极化忽略不计。 注2:通常电流主要流过试样的一个表面层,但也包括流过试样体积内的成分。
修改
3.4
旧
(无)
新
比光密度 Ds specificopticaldensityDs 光密度与一个因子的乘积,该因子是测试箱体积与试样曝露面积和光束的光程乘积之比计算得
修改
3.5
旧
(无)
新
非金属制品 non-metalicproducts 采用聚合物材料并添加各种助剂经人工合成制成或包含此类关键非金属部件的煤矿井下用制品。 注:如:输送带、风筒、塑料管材、树脂锚杆、胶管、橡胶包覆层、塑料或纤维增强防护网等。
修改
3.6
旧
(无)
新
有焰燃烧 flamecombustion 火源撤离后样品上火焰持续的现象。
修改
3.7
旧
(无)
新
无焰燃烧 flamelesscombustion 火源撤离后样品上火焰熄灭后出现火星持续的现象。
修改
4
旧
燃烧试件的时间为 10s , 如果未燃着则继续加热 , 以燃着为准 , 但最长不应超过 90s 。 4 . 1 . 3 .
新
GB 16413-2026
修改
4.1
旧
试验时 , 试件的有焰燃烧续燃时间算术平均值应不大于 5s , 试件的有焰燃烧续燃时间最大 单值应不大于 15s ; 试件的无焰燃烧续燃时间算术平均值应不大于 20s , 试件的无焰燃烧续燃时间最大 单值应不大于 60s 。 3 .
新
一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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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旧
(无)
新
制品的安全特性应在产品标准中予以明确,应包括力学特性、阻燃抗静电性、耐候性、环境安全 及其他安全特性。
修改
4.1.2
旧
(无)
新
力学特性应包括以下特性: ---拉伸性能; ---耐压性能; ---脉冲性能。
修改
4.1.3
旧
(无)
新
阻燃抗静电性应包括以下特性: ---阻燃性; ---抗静电性。
修改
4.1.4
旧
(无)
新
耐候性应包括以下特性: ---阻燃耐候性; ---抗静电耐候性。
修改
4.1.5
旧
(无)
新
环境安全特性应包括以下特性: ---铅、砷限量; ---烟密度性能; ---烟气毒性性能。
修改
4.1.6
旧
(无)
新
除上述安全特性外,应在产品说明书中明确以下事项: a) 制品与其他介质存在相对摩擦运动时,在使用过程不应出现金属类结构层裸露的情况; b) 对涉及环境污染、人身危害或在安装和使用中存在放热现象的,制造商及用户应明确产品选 择、使用、维护的管理规范。
修改
4.2
旧
试验时 , 试件上 、 下两个表面电阻算术平均值均应不大于 3×10 8 Ω 。
新
力学特性
修改
4.2.1
旧
(无)
新
拉伸性能 当制品应用于存在拉伸破断风险场合时,其拉伸性能应符合如下规定: a) 织物芯、钢丝绳芯输送带产品的纵向拉伸强度性能应不低于产品型号的数值; b) 聚烯烃管材拉伸性能应不小于 9.0 MPa,聚氯乙烯管材拉伸性能应不小于 30.0 MPa,玻璃钢
修改
4.2.2
旧
(无)
新
耐压性能
修改
4.2.3
旧
(无)
新
脉冲性能 液压支架用软管的脉冲试验压力应不小于设计压力的133%,脉冲次数应不小于20万次。
修改
4.3
旧
(无)
新
阻燃抗静电性
修改
4.4
旧
(无)
新
耐候性
修改
4.5
旧
(无)
新
环境安全特性
修改
5
旧
结果表述 记录每次测得的表面电阻数据值 , 分别计算出上 、 下表面电阻的算术平均值 , 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 犌犅 16413 - 2009 书书书 犌犅 16413 - 2009
新
GB 16413-2026
修改
5.1
旧
检验分类
新
拉伸性能试验 制品的拉伸性能试验应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a) 输送带的拉伸强度试验按照 MT/T914、MT/T668的规定执行; b) 聚烯烃管材、聚氯乙烯管材、玻璃钢管材的拉伸强度试验按照 MT/T558.1、MT/T558.2 和 MT/T558.3的规定执行; c) 风筒产品的经纬向扯断强力试验按照 MT/T164的规定执行; d) 锚杆杆体去掉锚头和锚尾,杆体中间段截取800 mm 长的试件,两端各300mm 用胶黏剂粘接 在与之匹配的钢管内,使粘接强度大于杆体抗拉强度,在万能材料试验机上进行抗拉强度 测定; e) 其他制品应在相关产品技术要求中明确其拉伸性能试验方法。
修改
5.2
旧
判定规则
新
耐压性能试验 制品的耐压性能试验除特殊约定外,应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a) 静液压和爆破试验均应在试样内外介质均为洁净自来水的环境中进行,水温20 °C±3 °C。 b) 静液压和爆破试验时,公称直径 D 小于 160 mm,样品有效长度为 5D 或 300 mm 中较长值; 公称直径160 mm 及以上,样品有效长度为3D 或760 mm 中较长值,但不超过1200 mm;数 量均为3根。 c) 耐负压测试的试样长度为5倍管材公称直径或1000 mm,两者中取较长值,数量为1根。 d) 进行正压用途管材的静液压试验时,先将样品腔室内充满约 0.1 MPa的洁净自来水,然后在 30s~1h内匀速升压到规定压力,聚烯烃管、聚氯乙烯管应进行保压100h的测试;玻璃钢管 进行保压5 min的测试;纤维或钢丝增强复合塑料管进行保压1h的测试;橡胶软管进行保压
修改
5.3
旧
(无)
新
脉冲性能试验 按照 MT/T98的规定执行。
修改
5.4
旧
(无)
新
阻燃性试验 按照附录 A~附录 E 的规定执行。
修改
5.5
旧
(无)
新
抗静电性试验 按照附录 F~附录 H 的规定执行。
修改
5.6
旧
(无)
新
耐候性试验 制品按照5.4、5.5的规定制样,经70 °C、168h老化处理后,按照5.4、5.5的规定执行。对于浸水测 试,应将样品浸泡在室温下不少于5倍于其体积的自来水或纯净水中(pH 值7.5±1),且应完全浸没试 样,对于公称直径大于300 mm 的管材,可以使用本体也可使用相同材质和工艺的公称直径300 mm 以 下的任意管径的模拟管,浸泡24h后取出,在70 °C环境中烘干6h,取出后按照5.5的规定执行。
修改
5.7
旧
(无)
新
5.8、5.9); h) 更改了“阻燃性试验”(见5.4,2009年版的4.1); i) 更改了“抗静电性试验”(见5.5,2009年版的4.2)。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1996年首次发布为 GB16413-1996,2009年第一次修订; ---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V GB 16413-2026 煤矿用非金属制品安全技术要求
修改
5.8
旧
(无)
新
烟密度性能试验 按照 GB/T8323.2的规定执行,样块长宽尺寸均为75 mm±1 mm,在25kW/m 2辐射照度的引燃 及非引燃模式下,样品选用符合制品代表性特征的部位,测试面应为原始面;对于输送带取去除骨架的 上、下覆盖胶层测试,若盖胶材质不同应分别测试;橡胶软管取外胶层进行测试;不适合直接制样的制品 可以采用拼接、叠加、粉碎后熔融或注塑成型等方式或采用同样的原材料熔融或涂覆制作,工艺条件应 与制品生产工艺温度相近,厚度优先采用制品本体厚度,但不超过25 mm,应记录试样制样条件和特殊 约定。每种引燃模式下样品数量各3块,记录 Ds(4)数据,结果取平均值。对于出现单个数值超过平均 值50%的,应增加3个测试样块,结果记录6个测试数据的平均值。
修改
5.9
旧
(无)
新
烟气毒性性能试验 采用5.8中的试样,按照附录J的规定,测试制品在25kW/m 2辐射照度的引燃及非引燃模式下的 性能。
修改
6
旧
条 , 长 300mm 、 宽 50mm 、 厚 3mm ~ 5mm 。 4 . 1 . 1 .
新
GB 16413-2026
修改
6.1
旧
(无)
新
检验分类
修改
6.2
旧
(无)
新
判定规则
修改
30
旧
发布 2010 09
新
min,直至其稳定。 J.5.2 试验步骤 具体过程如下所列。 a) 关闭排气系统;关闭吸气阀和前窗。用试样固定装置固定住模拟试样,记录基准线。
修改
31
旧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犌犅 16413 - 2009 代替 GB16413 - 1996 煤矿井下用玻璃钢制品 安全性能检验规范 犐狀狊狆犲犮狋犻狀犵狊狆犲犮犻犳犻犮犪狋犻狅狀狅犳犵犾犪狊狊犳犻犫犲狉狉犲犻狀犳狅狉犮犲犱狆犾犪狊狋犻犮 狆狉狅犱狌犮狋狊犪犳犲狋狔狆狉狅狆犲狉狋狔犳狅狉犮狅犪犾犿犻狀犻狀犵 2009 10
新
GB 16413-2026 B.2.3 微型鼓风机:工作电压为 220 V ,功率 25 W。 其通过 21 个孔径为 6 mm 的多孔管 (每孔间距
新增(71)
新增
0
旧
(无)
新
mm,应装在水平轴上,并在负载的条件下以 200r/min± 5r/min 的转速旋转,滚筒在全长范围内直径变化不应超过 1 mm。目视判断应光亮,手感平滑。当滚 筒表面有深度大于1 mm 的缺陷时,应及时更换。钢滚筒示意见图 B.1。 单位为毫米 图 B.1 钢滚筒示意图 B.2.2 张紧装置:试件在滚筒摩擦试验台 (见图 B.2)上,下边水平安装,绕滚筒 180°(对于强度等级 4000N/mm 及以上高强力钢丝绳带,可采用绕滚筒 135°),上边用夹持器固定,下边通过张紧装置(可 参考图 B.2加载方式或其他合理结构)对试件施加拉力。 单位为毫米 图 B.2 滚筒摩擦试验台结构示意图
新增
02
旧
(无)
新
GB 16413-2026 C.11 排气温度规范 C.11.1 出现以下情况执行 C.11.2: a) 巷道在第一次使用前; b) 对于刚经过维修的巷道; c) 周期性地检查保证巷道内部环境没有发生突发变化。 C.11.2 在没有试样存在的情况下,开启试验巷道,同时打开丙烷气并以每50 min消耗565g±10g的 供气流量供入巷道。在整个试验过程中,从排风管道中测得的燃烧丙烷气的温度应高于试验开始前的 环境温度50 °C±5 °C。 以试验时间为横坐标、丙烷气温度为纵坐标绘制曲线,并保证上升温度应符合图 C.5 中所示的 曲线。 标引序号说明: X ---时间,单位为分(min); Y---温度,单位为摄氏度(°C)。 图 C.5 典型排气温度校准曲线 C.12 结果表述 试验报告结果表示应包含以下内容: a) 试验日期; b) 受测试输送带的型号及编号; c) 每个受测试样的最小未损
新增
03
旧
(无)
新
GB 16413-2026
新增
04
旧
(无)
新
GB 16413-2026
新增
4.2.2.1
旧
(无)
新
制品用于存在正压或负压场合时,应根据使用环境需求明确产品的耐正压性能和耐负压性能。
新增
4.2.2.2
旧
(无)
新
耐正压性能应符合如下规定: a) 正压用途的聚氯乙烯管、纤维或钢丝增强复合塑料管的耐静液压性能应不小于 2 倍的公称压 力;聚烯烃管、玻璃钢管材的耐静液压性能应不小于 1.5 倍的公称压力;橡胶软管的耐静液压 性能应不小于其最大使用压力; b) 正压用途的复合管、橡胶软管爆破压力应不小于3倍的公称压力,液压支架软管的爆破压力应 不小于4倍的公称压力; c) 正压用途的涂/覆层复合钢管耐静液压性能应不小于1.5倍设计压力; d) 正压风筒中公称直径 600 mm 及以下的耐风压性能应不小于 5kPa;公称直径 700 mm~ 1000 mm的耐风压性能应不小于 8kPa;公称直径 1000 mm 以上的耐风压性能应不小于 10kPa; e) 负压通风和抽采瓦斯管用途的管材承受正压压力应不小于1 MPa。
新增
4.2.2.3
旧
(无)
新
耐负压性能应符合如下规定: a) 风筒产品的耐负压性能应不低于-3.5kPa; b) 其他用于抽采瓦斯、负压通风用途的制品,其耐负压性能应不低于-0.097 MPa。
新增
4.3.1
旧
(无)
新
阻燃性 制品的阻燃性应符合表1的规定。
新增
4.3.2
旧
(无)
新
抗静电性 制品的抗静电性应满足表2的规定。
新增
4.4.1
旧
(无)
新
阻燃耐候性 对使用寿命1年以上的制品,其经70 °C、168h老化处理后,其喷灯燃烧性能、酒精灯燃烧性能应符 合4.3.1的规定。
新增
4.4.2
旧
(无)
新
抗静电耐候性 对使用寿命1年以上的制品,其抗静电耐候性应符合如下规定: a) 经70 °C、168h老化处理后,其表面电阻应符合4.3.2的规定; b) 经室温条件下24h浸水处置后,其表面电阻应符合4.3.2的规定。
新增
4.5.1
旧
(无)
新
铅、砷限量 制品中铅、砷含量均应不大于1000 mg/kg。
新增
4.5.2
旧
(无)
新
烟密度性能 对低烟密度制品,其燃烧后4 min时的比光密度 Ds(4)应不大于650。对表面面积不超过100cm
新增
4.5.3
旧
(无)
新
烟气毒性性能 对低烟气毒性制品,其燃烧后的烟气毒性应不大于1.2。对表面面积不超过100cm 2的或密闭于金 属部件内使用的制品可不作要求。
新增
6.1.1
旧
(无)
新
出厂检验
新增
6.1.1.1
旧
(无)
新
同一配方和工艺连续生产的同一产品以7d为一批,不足7d也视为一批。每批次应按规定进 行至少一次出厂检验。
新增
6.1.1.2
旧
(无)
新
出厂检验项目按表3。
新增
6.1.2
旧
(无)
新
型式检验
新增
6.1.2.1
旧
(无)
新
型式检验项目按表3。
新增
6.1.2.2
旧
(无)
新
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时的试制定型鉴定; b)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产品停产两年后,恢复生产时; d)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e) 国家有关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新增
6.1.2.3
旧
(无)
新
型式检验的试样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抽取,样品数量应满足制品型式检验项目的制样 需求。
新增
6.2.1
旧
(无)
新
全部检验项目合格则判定合格。
新增
6.2.2
旧
(无)
新
若有一项不合格,取双倍试样复测,复测合格则判定本批次产品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
新增
6.2.3
旧
(无)
新
若有两项及以上项目不合格,则判为不合格。
新增
6.2.4
旧
(无)
新
出现需提前终止试验的情况,应详细记录,判定本批次不合格。
新增
7
旧
(无)
新
---变径衬套;
新增
8
旧
(无)
新
注1:对不暴露于煤矿井下大气环境中的制品面或与液体介质保持直接接触的制品面可不作抗静电性要求。 注2:对表面面积不超过100cm 2且使用中不与其他非金属制品直接接触的可不作抗静电性要求。
新增
9
旧
(无)
新
GB 16413-2026 图 A.3 燃烧试验用试件(剥到贴近织物层)示意图 注:仅有一面覆盖层含织物层的输送带,不含织物层的一面,按上述a)制备试件。 A.1.3 煤矿用钢丝绳牵引阻燃输送带喷灯燃烧性能试验试件制备 A.1.3.1 试件为矩形,每件长150 mm±2 mm,宽25 mm±2 mm。 A.1.3.2 24块不含金属横向件的横向试件,其中具有完整覆盖层和剥去覆盖层的各12块;试件在离耳 槽内侧50 mm 处裁取。 A.1.3.3 从纵向耳槽上裁取12块耳槽试件,其中6块为上耳槽,6块为下耳槽。 A.1.3.4 对需要割去覆盖胶的试件,可用磨削的方法,应注意磨削过程中不应使表面过热 (不超过
新增
10
旧
(无)
新
Ω,测量误差 ±10% 以内,直流电源电压 50V~500V,宜采用准确度1.5级,电压选择以在试件中的电能消耗不大于1 W 为前提,宜选择100V。 F.3.2 大电极:用黄铜圆柱及同心圆环各一个作电极,尺寸如图 F.2 所示,其中内电极的基面为圆形, 最小质量为115g,外电极的基面为环形,最小质量为900g,两电极的基面应磨平抛光,用 2 根外包绝 缘导线分别连接到每个电极上。 单位为毫米 图 F.2 大电极尺寸示意图 F.4 测定条件与步骤 F.4.1 测定条件 F.4.1.1 试验电压:100V±10V,50V±10V。 F.4.1.2 试验环境:温度为23 °C±2 °C,相对湿度为65%±5%。
新增
11
旧
(无)
新
Ω 的绝缘平板上,按下列步骤操作。 a) 将带导电液(膏)的电极基面放在试件的测试面上,外电极接地连接到测试仪器的低压端上,内 电极接在测试仪器的高压端上,加上电压1 min后开始测量,在出现测试数值并等待1 min后 读数,然后在试件的另一面上作同样测试。 b) 使用柔性电极时,将带导电液(膏)的电极基面贴在试件表面,也可用绝缘胶带等适当方法将 电极固定在试件上。外电极接地连接到测试仪器的低压端上,内电极接在测试仪器的高压端 上,加上电压1 min后,开始测量电阻,在出现测试数值并稳定1 min后读数,然后在试件的另 一面上作同样测试。 c) 若试件厚度小于3 mm,在进行试件另一面的测试前,宜静止 5 min或徒手接触已测试面释放 残余影响电荷后再测试另一面。 H.4.3 非金属锚杆或非金属拉挤件按 G.4步骤测试,两电极间相距为100 mm。 H.5 结果表述 记录每次测得的表面电阻
新增
12
旧
(无)
新
GB 16413-2026
新增
13
旧
(无)
新
mm,管子内径40 mm)产生一空气流。空气流的流速v 为2.0m/s±0.1m/s,空气流的温度不应低 于5 °C。 B.2.4 风速表:准确度为0.1 m/s,测量范围为0 m/s~25 m/s。 B.2.5 测温装置:采用装于滚筒中部的热电偶测量滚筒表面温度,热电偶顶部平面与滚筒表面在一个 面上,但不应低于0.5 mm。安装位置见图 B.1。 B.2.6 除烟抽风系统:在距滚筒中心600 mm 高度处所产生的风流速度,不应超过0.5 m/s。 B.3 试验步骤 B.3.1 每次试验以前,滚筒表面应擦净,除去锈迹或黏附物,滚筒用目视判断应光亮,手感应平滑,任何 一次试验开始前,滚筒温度应不超过40 °C,环境温度应不小于0 °C。 B.3.2 试件表面应清洁干净,应避免油污等影响试验值的物质存在。 B.3.3 常规共进行6次试验。先将上下覆盖层两面分别与滚筒接触,在静止和流动空气中各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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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m范围内,见图 A.6。 A.3.6 试件位于火焰中央,其前缘与火焰外缘一致。 A.3.7 试件应垂直于燃烧箱的门,以便观察到试件的两面。 A.3.8 试验时将试件放在火焰中燃烧30s后,移走未熄灭的酒精喷灯,从该时起测量试件上的有焰燃 烧时间和无焰燃烧时间。 A.4 结果表述 应记录和计算下列试验结果: a) 记录各试件的有焰燃烧时间和无焰燃烧时间单值,结果取各自的最大值; b) 具有完整覆盖层试件的有焰燃烧时间的算术平均值和无焰燃烧时间的算术平均值,取小数点 后2位,修约至小数点后1位; c) 剥去覆盖层试件的有焰燃烧时间的算术平均值和无焰燃烧时间的算术平均值,取小数点后 2位,修约至小数点后1位; d) 耳槽试件的有焰燃烧时间的算术平均值和无焰燃烧时间的算术平均值,取小数点后2位,修约 至小数点后1位; e) 当出现有焰燃烧时间大于120s时,可提前终止测试,测试记录为:大于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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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6413-2026 单位为毫米 图 D.1 圆环试件燃烧位置示意图 标引序号说明: 1---软管及公称直径小于50 mm 的硬管; 2---喷灯; 3---支架。 图 D.2 管状试件燃烧位置示意图 D.3.2 喷灯的火焰长度、温度应符合 A.3.3的要求。 D.3.3 试验时应避免影响试验结果的空气流动。 D.3.4 当试件为圆环时,其喷灯燃烧部位为环处;当试件为圆弧时,其喷灯燃烧部位为圆弧中部。 D.3.5 燃烧试件的时间为30s。 D.3.6 按规定时间将喷灯移开,测定并记录试件有焰燃烧和无焰燃烧续燃时间。在试验过程中应随时 观察每一试件的变化过程,直至试件上任何有焰和无焰燃烧熄灭为止。 D.4 结果表述 应记录和计算下列试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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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6413-2026 a) 记录各试件的有焰燃烧时间和无焰燃烧时间单值,结果取最大值; b) 有焰燃烧时间的算术平均值,取小数点后2位,修约至小数点后1位; c) 无焰燃烧时间的算术平均值,取小数点后2位,修约至小数点后1位; d) 对于橡胶管,应记录6组试件的有焰和无焰燃烧时间单值,计算算术平均值; e) 当出现有焰燃烧时间大于120s时,可提前终止测试,测试记录为:大于 120s仍未熄灭,无焰 燃烧时间无法确认; f) 当出现无焰燃烧时间大于120s时,可提前终止测试,测试记录为:大于120s仍未熄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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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6413-2026 H.4 试验步骤 H.4.1 在电极基面均匀涂上导电液(膏),导电液(膏)应不产生影响测试的堆积和明显流动。对于表面 较平整的橡胶类软体材质的测试可不进行该操作。 H.4.2 将试件放在一块略大于试件且表面电阻应不小于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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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当织物层即将暴露出时(织物层纹路可见),此时胶层厚度不大于 0.2 mm,立即停止磨削。覆盖 层剥去部分的长度应大于50 mm,割取时试件应保持干净。 A.1.1.2 试件形状为矩形,每件长150 mm±2 mm,宽25 mm±2 mm。 A.1.1.3 试件数量:具有完整覆盖层 6 块 (3 块纵向,3 块横向 ),剥去覆盖层 18 块 (9 块纵向,9 块 横向)。 A.1.2 煤矿用钢丝绳芯阻燃输送带喷灯燃烧性能试验试件制备 A.1.2.1 试件形状为矩形,每件长约150 mm,沿平行于输送带长度方向纵向切割,每块试样应至少包 括2根钢丝绳,宽度应接近,但不应小于满足带结构所必需的25 mm(见图 A.1)。 图 A.1 燃烧试验用试件(有覆盖层)示意图 A.1.2.2 在离输送带边缘至少50 mm 处割取试件。6块试件具有完整覆盖层,边缘和弯角处应除去粗 糙物,另外6块试件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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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m 处,若在6s内能熔断裸铜丝,则为达到火焰温度。也可采用精度不小于 1 °C 的测温装置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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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6413-2026 单位为毫米 标引序号说明: 1---排气控制阀; 2---直径150 mm 排气管; 3---直径300 mm 排气管; 4---排气罩; 5---风速计安装位置; 6---试验腔室(由壁厚为25 mm 的难熔材料建造); 7---锥形通风部件; 8---排气控制阀; 9---热电偶。 a) 轴测图 图 C.1 丙烷燃烧用巷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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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6413-2026 单位为毫米 图 E.1 试件燃烧位置示意图(以酒精喷灯为例) E.1.4 结果表述 应记录和计算下列试验结果: a) 记录各试件的有焰燃烧时间和无焰燃烧时间单值,结果取最大值; b) 有焰燃烧时间的算术平均值,取小数点后2位,修约至小数点后1位; c) 无焰燃烧时间的算术平均值,取小数点后2位,修约至小数点后1位; d) 记录扩展长度数值(若需要),取最大扩展长度数值为结果; e) 当出现有焰燃烧时间大于120s时,可提前终止测试,测试记录为:大于 120s仍未熄灭,无焰 燃烧时间无法确认; f) 当出现无焰燃烧时间大于120s时,可提前终止测试,测试记录为:大于120s仍未熄灭。 E.2 酒精灯燃烧性能试验 E.2.1 试件制备 按照 E.1.1的要求进行试件制备。 E.2.2 试验步骤 具体过程如下所列。 a) 在试件宽面上距点火端250 mm 处,划一条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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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6413-2026 料容量瓶中,用水稀释至刻度线。 表I.1 微波消解参考温度控制程序 步骤 时间 min 温度 °C 升温1 5 125 升温2 10 210 恒温3 45 210 降温4 - - I.4 测定 I.4.1 通则 使用任一种分析仪器进行测定时,分析者都应按照仪器说明书或操作手册的规定对其进行操作,并 在试验报告中注明采用的分析仪器。 I.4.2 标准工作溶液的配制 选用合适的容量瓶 (I.2.5)和移液管 (I.2.7),用硝酸溶液 (I.1.3)逐级稀释待测元素标准贮备液 (I.1.6),配制成可供仪器测试的系列标准工作溶液(可根据所使用的仪器及测试样品的情况确定标准工 作溶液的浓度范围,使其浓度与样品溶液中的浓度相当)。 I.4.3 校准曲线的建立 调节仪器,将按I.4.2配制的标准工作溶液依次导入测试仪器,各类仪器会以各自的特征响应值与 其对应浓度的关系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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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6413-2026 单位为毫米 标引序号说明: 1---风速计安装位置; 2---输送带试样; 3---试验台; 4---燃烧器; 5---试样残骸承接盘,由1.5 mm 厚的不锈钢制成。 b) 主视图 标引序号说明: 1---排气罩在该图中未显示; 2---腔室正面; 3---试验台; 4---试验腔室; 5---燃烧器; 6---试验腔室。 c) 主视剖面图 图 C.1 丙烷燃烧用巷道 (续) C.2.2 排气罩 由厚度为1.5 mm 的不锈钢材质制造,安装于燃烧室的正上方用于抽吸在试验过程中有可能从燃 烧室入口处逃逸出来的烟气。 C.2.3 支架 用于安放固定输送带样品。该试验台长1500 mm、宽 220 mm、高 160 mm。由直径为 10 mm 的 钢棒构成。同时它有可将输送带样品用线固定在其上的穿线环。如图 C.2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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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6413-2026 的酒精灯。 g) 从酒精灯移开开始,测定并记录试件及滴落物的有焰燃烧和无焰燃烧续燃时间。 单位为毫米 图 E.2 酒精灯燃烧试验的试件燃烧位置示意图 E.2.3 结果表述 应记录和计算下列试验结果: a) 记录各试件及滴落物的有焰燃烧时间和无焰燃烧时间单值,结果取最大值; b) 记录各试件的火焰扩展长度(即燃烧后试样破坏或炭化的最大长度),结果取最大值; c) 试件及滴落物的有焰燃烧时间的算术平均值,取小数点后2位,修约至小数点后1位; d) 试件及滴落物的无焰燃烧时间的算术平均值,取小数点后2位,修约至小数点后1位; e) 记录扩展长度数值(若需要),取最大扩展长度数值为结果; f) 当出现有焰燃烧时间大于120s时,可提前终止测试,测试记录为:大于 120s仍未熄灭,无焰 燃烧时间无法确认; g) 当出现无焰燃烧时间大于120s时,可提前终止测试,测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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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6413-2026 m ---试样的质量,单位为克(g)。 进行两次独立的平行测定,同时做空白实验。结果取两次平行测定结果的平均值,并保留3位有效 数字。 当样品中测定元素含量不大于100 mg/kg时,两次平行测定结果差值的绝对值应不超过平均值的 20%。当样品中测定元素含量大于100 mg/kg时,两次平行测定结果差值的绝对值应不超过平均值的 10%,否则,应重新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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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6413-2026 单位为毫米 图 C.2 丙烷燃烧试验用支架 C.2.4 丙烷燃烧器 燃烧器由6个燃烧喷射器组成,尺寸如图 C.3所示,以两排(每排 3 个)的布置方式安装在框架上, 其中喷射头相对于水平面向内倾斜45°(如图 C.4所示),试验时将其置于试样下面。 单位为毫米 标引序号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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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6413-2026 单位为毫米 图 C.4 燃烧器喷射头 C.2.5 燃料 为纯度不低于95%的罐装丙烷气体。它通过流量计向燃烧器供应稳定的气流,其中试验中所要消 耗的燃气量为565g±10g。 C.2.6 称重装置 该装置用于称量试验前后输送带样品和丙烷气瓶的质量,其准确度不小于5g。 C.2.7 风速计 该仪器应安放在距燃烧室地面310 mm 和燃烧室入口285 mm 处的中心线上。 C.2.8 K-型热电偶 该仪器应安装在排风管道中,并与记录装置相连。 C.2.9 记录装置 该装置用于测量温度,应至少每分钟测量6次。 C.2.10 计时器 用于记录时间,最小分度不小于1s的器具。 C.3 试样与燃烧器的安装 C.3.1 将试验台置于燃烧室中心处并使试样前端距燃烧室入口处为160 mm。 C.3.2 将燃烧器置于试验台底下中心处并使试样前端与第一排燃烧喷射器位于同一直线上。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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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6413-2026 c) 用手指或软布团按压安放在试样上涂有接触液区域的柔性电极。如果试样表面凹凸不平,通 过按压时柔性电极与凹处贴紧。涂到欲安放箔状电极区域以外的区域上的导电液,可用软布 将其擦去。 d) 在柔性电极区域对应放置测试用电极。 F.2 导电液(膏) 采用导电液(膏)的要求如下: a) 若采用导电液,其成分为: 相对分子质量为600的无水聚乙二醇 800 mg/g 软皂(药物品级) 1 mg/g 氯化钾 10 mg/g 水 200 mg/g b)若采用导电膏,其表面电阻应不大于1×10 4 Ω。 F.3 仪器、设备 F.3.1 表面电阻测试仪:测量范围至少为 1×10 3 Ω~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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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6413-2026 b) 转动分流阀,开始在室内取样。 c) 记录初始内部空气条件下的背景光谱。 d) 转动分流阀,开始在箱外取样。 e) 记录下箱内温度(25kW/m 2时)。 f) 从标准调节环境中取出试样,单独称量,然后用铝箔包裹起来。 g) 将试样放到固定装置上。 h) 插入保护片。 i) 开始采集取样点温度数据,取样点间隔5s。 j) 取下模拟试样,放入试样。 k) 取下保护片,关窗,开始计时。 注:如果试验装置配有保护片自动移除机制,则程序稍有不同,具体依据 FTIR 光谱仪的规程执行。 辐射锥暴露和关窗之间的所有操作应在5s内完成。 在试验过程中,烟雾密度箱应按照 GB/T8323.2 的规定连续采集烟雾密度数据,FTIR 光谱仪应 根据程序设定自动抽取、分析待测烟气浓度。 J.5.3 试验结束 按照以下步骤进行试验: a) 试验结束,打开排气阀和排烟系统,清洁烟雾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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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6413-2026 a) 先取试样将其上覆盖层面向上进行试验; b) 再取试样将其上覆盖层面向下进行试验; c) 随后取第三块试样对a)和 b)试验中结果较差的那一面再进行一次试验。 C.6 试验步骤 C.6.1 试样应在温度为0 °C~40 °C的干燥环境中平整放置24h。 C.6.2 试验前,应对试样和丙烷气钢瓶称重,称重器具误差不小于10g。 C.6.3 通过安装于距燃烧室地面 310 mm 和燃烧室入口 285 mm 处的中心线位置上的风速计将空气 流速控制在1.0 m/s±0.05 m/s。 C.6.4 记录2 min~5 min之间排出空气的温度以便得出巷道空气温度。 C.6.5 将丙烷气流量设置为350L/h,并点燃。开启计时器,随后将丙烷气的流量调整至(345±5)L/h。 C.6.6 计时到50 min后,关掉丙烷气并使试验台与试样能冷却。当火焰开始蔓延并危及人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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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6413-2026 F.4.2 试验步骤 将试件放在一块稍大于试件的绝缘平板 (表面电阻应大于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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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6413-2026 表J.1 箱体采集的气体种类及基准质量浓度Ci(续) 气体组分基准质量浓度 Ci HBr 99 HF 25 CIT=0.0805× ∑ i=8 i=1 ρi Ci 式中: ρi ---烟箱内的第i 种气体的质量浓度,单位为毫克每立方米(mg/m 3); Ci---第i 种气体的基准质量浓度,单位为毫克每立方米(mg/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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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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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A (规范性) 输送带喷灯燃烧试验方法 A.1 试件制备 A.1.1 煤矿用织物芯阻燃输送带喷灯燃烧性能试验试件制备 A.1.1.1 在离输送带边缘至少50 mm 处割取试件,选择的样块应相对洁净、无明显的裂纹等破损。对 需要剥去覆盖胶的试件,若剥离很困难时,可采用间断性磨削方法,使摩擦发热量尽量小,最高不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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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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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B (规范性) 输送带滚筒摩擦试验方法 B.1 试件制备 试件应在离输送带边缘不少于50 mm 处用刀割取,选择的样块应相对洁净、无明显的裂纹等破损。 每件试件的长度不小于950 mm(沿输送带纵向方向),宽150 mm,试件数量为6块。 B.2 仪器、设备 B.2.1 钢滚筒:由20或45牌号钢制作,表面硬度应不低于200HB,表面粗糙度不大于 Ra12.5,不应镀 层。滚筒长355 mm±1 mm,外径为 210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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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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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C (规范性) 输送带巷道丙烷燃烧试验方法 C.1 试件制备 C.1.1 试样应从离输送带边部至少 50 mm 的部位裁取,选择的样块应相对洁净、无明显的裂纹等破 损。对于上、下覆盖层厚度相等的输送带,应从待测输送带上切取两块长1500mm、宽230mm 的纵向 试样;对于上、下覆盖层厚度不同的输送带,应切取3块试样。 C.1.2 为使试样能固定于试验台上,需用8 mm 直径的钻头按如下方式在试样上打6个孔: a) 其中4个孔分别位于距试样边界50 mm 的 2 条直线与距试样前端 50 mm 及后端 50 mm 的 直线的4个交点上; b) 另外2个孔位于距试样边界20 mm 的2条直线与距试样前端330mm 的直线的2个交点上。 C.1.3 将试样放置于试验台上并用 25 号铁丝通过 6 个钻孔将其固定在框架上。此外,另用 2 根铁丝 将试样牢牢地捆在框架上,其中一根位于距试样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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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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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D (规范性) 管材及非金属管件喷灯燃烧试验方法 D.1 试件制备 D.1.1 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50mm 的硬管材及非金属管件 D.1.1.1 准备一根长度不小于600 mm 的具有代表性的管材。试件应从距该管材端部至少 50 mm 处 的地方截取,选择的试件应相对洁净、无明显的裂纹等破损。 非金属管件则从非连接台阶的任意部位 截取。 D.1.1.2 试件数量为6件。对于公称直径不大于250 mm 的管材与管件,试件取宽为 25 mm 的圆环; 对于公称直径大于250 mm 的管材与管件,试件取宽为25 mm、弧长300 mm 的圆弧。 D.1.1.3 试件表面应平整、光滑,无机械损伤、气孔、龟裂及杂质等缺陷,并且圆环的两个端面应尽量切 割平整并与纵向轴线垂直。 D.1.2 橡胶和塑料软管及公称直径50mm 以下的硬管材与非金属管件 准备长度不小于 305 mm 的管材,数量为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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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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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E (规范性) 其他制品喷灯和酒精灯燃烧试验方法 E.1 喷灯燃烧试验方法 E.1.1 试件制备 试件尺寸和数量要求如下。 a) 试件切割可在任意有代表性的位置进行,选择的试件应相对洁净、无明显的裂纹等破损。仲裁 试验时应尽可能在距制品边缘50 mm 处进行。 b) 试件数量为6条,优先采用制品本体裁切,长度不小于300mm、宽度为50mm±1mm、厚度为 制品本体厚度,厚度大于10mm 的也可制作成5 mm~10 mm;当制品宽度小于 50mm 时,制 品宽度即为试件宽度;异型材料可采用生产原材料制作,或粉碎后制样的方式制作成长度不 小于300mm、宽度为50mm±1mm、厚度为5mm~10mm 的试件,异性涂覆层材料可涂覆 在5 mm 以上的钢板上制样,制样工艺条件应参考制品制作工艺进行并备注;对于易受热蜷 曲、扭转的制品,试件宽度应为76 mm,当制品宽度小于76 mm 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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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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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F (规范性) 输送带抗静电性试验方法 F.1 试件制备 F.1.1 试件尺寸和数量 试件应是从完整的输送带上切下,长度和宽度不小于300mm,厚度为输送带的全厚度。试件数量 为3块。 F.1.2 试件的外观质量 试件应无明显裂纹、气泡和机械杂质等缺陷。 F.1.3 试件的清洁 用蘸有蒸馏水的干净绸布或纱布擦洗试件后,用洁净的干布片将试件擦干,放置在室温下干燥处或 测试环境中24h以上,仲裁时应在测试环境中进行处置。 F.1.4 试件的预处理 试验前,将试件放置在温度为23 °C±2 °C、相对湿度为65%±5%的环境中至少2h。 F.1.5 电极放置 对于表面平滑输送带,用导电液(膏)涂抹电极的测试基面,导电液不宜过厚或产生较明显的流动。 对于花纹面带或表面凹凸不平的输送带可按如下步骤操作。 a) 使用厚度0.06 mm~0.1 mm 的柔性金属箔电极(铝箔、锡箔或铜箔),推荐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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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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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G (规范性) 管材及非金属管件抗静电性试验方法 G.1 试件制备 G.1.1 试件尺寸和数量 橡胶与塑料软管的试样长度不少于300mm,其他硬管试件长为1200mm,数量为3件。对于采用 非金属管件的还应制作管材与管件的组合件(以下简称组合件),总长度不少于1200 mm,管件位于组 合件中部,每种连接类型的组合件数量为 3 件。 非金属托辊管体直接采用管体本体,样品数量为3件。 G.1.2 试件的外观质量 试件表面应平整、光滑,无机械损伤、气孔、龟裂及杂质等缺陷。 G.1.3 试件的清洁和预处理 按 F.1.3、F.1.4执行。 G.2 试验仪器 采用厚度0.06mm~0.1mm 的铝箔、锡箔或铜箔作电极,用 F.2的导电液(或导电膏)作黏结剂,电 极的宽度为25 mm。 表面电阻测试仪符合 F.3.1的规定。 G.3 试验条件 按照 F.4.1执行。 G.4 试验步骤 具体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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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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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H (规范性) 其他制品抗静电性试验方法 H.1 试件制备 试件数量为3件,优先采用制品本体裁切进行试验,选择的试件应相对洁净、无明显的裂纹等破损。 对于试件尺寸不小于200 mm×200 mm 的使用图 F.2 大电极进行测试;样品尺寸不满足上述要求的, 可采用拼接或用生产原材料或粉碎后熔融模压/注塑等方式制样,制样工艺条件应参考制品制作工艺进 行并备注,制成尺寸不小于200 mm×200 mm、厚度为5 mm~8 mm 的试件或制品本体厚度范围的试 件,用图 F.2大电极进行测试,其中对防护网产品,用图 H.1的小电极进行测试。 非金属锚杆或非金属拉挤件可直接从试件上截取6件300 mm 长杆体进行测试。 试样的清洁和预处理按照 F.1.3、F.1.4的规定执行。 单位为毫米 图 H.1 小电极尺寸示意图 H.2 试验仪器 H.2.1 表面电阻测试仪 应符合 F.3.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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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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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I (规范性) 铅、砷限量试验方法 I.1 试剂 分析测试中仅使用确认为分析纯的试剂,所用水应符合 GB/T6682 中三级水及以上的要求。 I.1.1 硝酸:约为65%(质量分数)。 I.1.2 硝酸溶液:1∶1(体积比)。 I.1.3 硝酸溶液:2∶98(体积比)。 I.1.4 过氧化氢:约为30%(质量分数)。 I.1.5 氢氟酸:约为40%(质量分数)。 I.1.6 待测元素标准贮备液:质量浓度为100 mg/L 或1000 mg/L。按照 GB/T602配制或直接购买 有证标准溶液。 I.2 仪器设备 I.2.1 高压密闭微波消解仪,配聚四氟乙烯或其他合适的压力罐。 I.2.2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或其他经确认可以达到同样试验精度的等效设备。 I.2.3 低温破碎机。 I.2.4 分析天平:精度不小于0.1 mg。 I.2.5 容量瓶:50 mL、100 mL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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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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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J (规范性) 烟气毒性性能试验方法 J.1 总则 试验设备包括一个 GB/T8323.2规定的烟雾密度箱。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仪(FTIR)取样系统要 按照制造商的说明组装和操作。试验设备的两个测量区段,一个用于分析烟雾的比光密度,另一个用于 对烟气进行定量或定性分析,要能同时运行。 但两个区段要能独立运行两种不同的数据采集程序 (FTIR 取样系统和烟密度箱)。 J.2 试验环境 试验设备所处室内无明显气体流动,温度在15 °C~35 °C之间,相对湿度为20%~80%。试验箱放 在集烟罩下,试验结束后,集烟罩可将箱内烟雾抽空。试验箱的排气阀与排气扇相连。 J.3 调节和制样 在开始制备试样前,要将样品在温度 23 °C ±2 °C、相对湿度 50% ±5% 条件下调节至恒定质量 (24h内 Δm <0.1%)。按照 GB/T8323.2规定制作要求测试模式下的样品,样品选用符合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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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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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 阻燃性 (续) 序号制品类别项目技术要求 1 输送带 巷道丙烷 燃烧性能 试验结果应能满足以下两项要求中的任意一项: a) 每件试样的未损坏长度应不小于600 mm; b) 未损坏长度应不小于50 mm,最大平均温升不大于 140 °C 且损失 带长度不大于1250 mm。 当试验在燃烧过程中由于危及人和设备安全而提前终止时,该项目即 被视为不合格 2 管材及 非金属 管件 橡胶及 塑料 软管 其他 硬管 喷灯 燃烧性能 6组试件的有焰和无焰燃烧时间算术平均值不大于30.0s 有焰燃烧时间算术平均值应不大于3.0s,有焰燃烧时间最大单值应不 大于10.00s;无焰燃烧时间算术平均值应不大于20.0s,无焰燃烧时间 最大单值应不大于60.00s 3 其他制品 (如:风筒、树 脂锚杆、橡胶包 覆层、水槽、塑 料防护网等)b 喷灯 燃烧性能 试件的有焰燃烧时间算术平均值应不大于3.0s,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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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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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抗静电性 (续) 单位为欧姆 序号制品技术要求 2 管材及非 金属管件 给排水管材及组合管件外表面电阻算术平均值 ≤1.0×10
新增
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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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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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 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项目 (续) 序号检验项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出厂检验型式检验 5 抗静电性 4.3.2 5.5 √ √ 6 耐候性 4.4 5.6 - √ 7 铅、砷限量 4.5.1 5.7 - √ 8 烟密度性能 4.5.2 5.8 - √ 9 烟气毒性性能 4.5.3 5.9 - √ 注:√ ”表示进行检验,“-”表示不进行检验。 a 管材耐压性能的出厂检验不要求爆破性能。 b 输送带阻燃性的出厂检验不要求巷道丙烷燃烧性能。
删除(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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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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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 , 测试电压 50V ~ 500V , 在试验 中的电能消耗不应大于 1W 。 单位为毫米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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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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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3
旧
及 4.2.1.2 ); --- 调整了秒表精度 ( 1996 年版的 4.1.2.3 ; 本版的 4.1.2.4 )。 本标准由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提出并归口 。 本标准起草单位 :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上海分院 。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 袁开良 、 邹晔 、 吴正妙 、 王巍 、 王峰 。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 --- GB16413 - 1996 。 I 犌犅 16413 - 2009 煤矿井下用玻璃钢制品 安全性能检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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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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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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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厂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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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删除
5.1.1.1
旧
出厂检验项目 出厂检验项目为阻燃性试验和抗静电性试验,见表 1 。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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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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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2
旧
组批 同一配方和工艺连续生产的同一产品以 5000kg 为一批,不足 5000kg 视为一批;生产周期超过一 周的,则以每周产量为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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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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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
旧
型式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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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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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1
旧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a )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试制定型鉴定; b )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 批量生产后,应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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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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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2
旧
型式检验项目为阻燃性试验和抗静电性试验,见表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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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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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3
旧
型式检验的抽样基数为 500kg ,抽样数量为 5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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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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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
旧
合格判定条件 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判定为合格: a ) 检验项目全部合格; b ) 检验项目一项不合格,取双倍试样对该项目进行复验后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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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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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
旧
不合格判定条件 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判定为不合格: a ) 检验项目一项不合格,取双倍试样对该项目进行复验后仍不合格; b ) 检验项目两项不合格 。
新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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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旧
犌
新
(无)
② 数值变化
共 0 处本次没有数值变化。
③ 题录字段变化
共 5 项| 字段 | 旧值 | 新值 |
|---|---|---|
| 名称 | 煤矿井下用玻璃钢制品安全性能检验规范 | 煤矿用非金属制品安全技术要求 |
| 发布日期 | 2009-10-30 | 2026-03-31 |
| 实施日期 | 2010-09-01 | 2027-04-01 |
| 状态 | 现行 | 即将实施 |
| 页数 | 6 | 51 |
④ 引用变化
两侧正文里识别到的标准号引用
新增引用
- GB 16413-2009
- GB 16413-2026
- GB/T 1.1-2020
- GB/T 8323.2-2008
移除引用
无